地理標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申請人應當是非以營利為目的的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且業務範圍與所監督使用的地理標誌商品相關。申請人可以提交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原屬國法律保護證明等證據證明其主體資格。主要證據:2006 年 11 月 9 日法國農業和漁業部頒布的第2006-1371 號法令公證認證件及其翻譯件審理要點:以上證據可以證明申請人是法國農業部和漁業部以法令方式確認的在法國以及國外,可以使用一切必要形式,來提高波爾多原產地監控命名(法定產區)葡萄酒的聲譽,並有權對波爾多原產地監控命名(法定產區)葡萄酒投放市場後的質量進行監控的行業組織,符合地理標誌集體商標申請人主體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