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應當說明地理標誌商標指定使用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與特定生產地域範圍的土壤、氣候、地形、水質等自然因素,或者特有技藝、傳統工藝、配料、方法等人文因素之間具有不可分割的聯系。申請人不能僅簡單羅列各項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而應當重點說明上述因素與商品特定品質之間的因果關系。申請人應當清晰、完整地說明某個具體時間、某個具體環境要素或者生產工藝如何對商品某項特定品質產生具體影響。主要證據:“金鄉黑蒜”地理標誌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審理要點:金鄉常年10月上旬日平均氣溫在17.6℃,有利於蒜苗在入冬前形成5葉1心的壯苗,從而安全越冬。翌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為大蒜起身期,是大蒜生長的最關鍵時期,需要較高的地溫,金鄉這一時期常年平均氣溫為12.3℃,十分適宜……。金鄉黑蒜就是由完整、飽滿、未剝皮、無黴點的金鄉大蒜,用當地弱堿性水浸泡晾幹後,在60℃—90℃的高溫高濕密製容器中經過40天特殊發酵而成的。申請人具體說明了“金鄉黑蒜”所標示地域範圍內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如何對商品某項特定品質產生影響的過程,對因果關系的說明清晰、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