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包含的文字虽不符合现代汉语的书写规范,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可以保留或使用的繁体字、异体字,或商标中的汉字系书法体或其笔画经图形化、艺术化设计,且作为商标注册使用不易导致相关公众对规范汉字的书写产生错误认知的情形,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申请人可以提交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字典、词典、文献资料、书法书籍等正式公开出版物;图书馆、档案馆的检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