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当提交证据材料证明地理标志长期客观存在及其声誉情况。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该对地理标志名称、特定品质及声誉有明确记载,且为公开出版的书籍、国家级专业期刊、古籍等材料。一般应提交原件,也可以提交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封面、版权页、内容页的复印件。例如:商标类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指定商品:新鲜西瓜主要证据:《保定市清苑年鉴 2019》《保定市清苑年鉴2020》审理要点:申请人于2021年12月7日提出注册申请,其提交的上述公开出版物证据不足以证明“清苑西瓜”地理标志长期客观存在及其声誉情况。